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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敬畏方有为
(发布日期:2024-06-13 人气: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君子之心,常怀敬畏。各级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从政之德,不断增强讲规矩守底线的政治自觉,严谨正确对待职责和权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心有所敬,行有所循。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贯穿于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从井冈山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进京赶考”前的“六条规定”,再到党的十八大后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的成果始终印证着党纪党规是党发展壮大的“生命线”,是党永葆强大战斗力的动力来源。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党纪党规的目的从来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一江春水”。党纪党规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确保在“想干事、能干事”的同时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没有畏戒,权力就没有约束,就会在不以为然、自以为是的“小事”中,助长侥幸心理,形成“一窗破、窗窗破”的“破窗效应”。规矩的生命力在于其不可伸缩的刚性。坚持“破窗”必补、“砸窗”必惩,让党员干部将党纪党规奉为圭臬、视为雷池。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要早处置,着眼于小、着力于早,健全苗头问题发现、提醒、处置机制,坚持露头就打、现形就抓,防止成长“黄金期”沦为贪腐“危险期”。对于不守规矩者要零容忍,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清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有为必然敬畏,敬畏方能有为。“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要在“敬畏”与“有为”之间“从心所欲不逾矩”,必须将讲规矩、守底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多读多思多想,将规矩意识浸润骨子、融入血液,实现从“不敢”“不能”向“不想”的境界提升。要将讲规矩、守底线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把“现实中的教训”转变为“生活中的镜子”,多照一照自我、量一量自身,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红线”之前,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只有把心思集中在“干好事”上,把能力运用在“干实事”上,才能轻装上阵、锐意进取,在新时代赶考路上奋发有为、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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