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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学习感悟(二)
(发布日期:2024-10-13 人气: )

10月11日上午,常州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王波为学员们深入解读了《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及重点内容,并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详细阐述了党纪规矩的红线,号召学员们要不断在学习中用党规党纪校准工作与言行偏差,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永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下午,新北区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肇皕以“弘扬高新精神 再创发展辉煌”为主题,与学员们展开深入交流,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深情回顾了高新区的发展历程,生动诠释了“创新、开放、大气、包容”的高新精神,并鼓励学员们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高新区未来的蓬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题结束以后,10位学员先后登台进行了阅读分享,与大家共学共研。

李梓畅(新北区罗溪镇龙珠山村党总支副书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主心骨”,纪律规矩是“顶梁柱”,没有了这两样,必然背离党的宗旨。可见,党纪教育没有暂停键,这是一个久久为功、持续巩固的过程。党员干部应当沉心静气,以常学常新之态,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为“枕边常读之书”,勤下“深耕”之功,以“日日思党纪、人人讲党纪”的浓厚氛围,坚持对照反思,努力在纪律意识、党性修养上学以践行、学有所进、学有所长,实现思想上有“方向标”、行动上有“动力泵”、廉洁上有“隔离带”,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底线。

张嘉伟(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试用期人员):常州市纪委审理室王波同志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独到的讲解,让我对如何将条例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此次修订《条例》彰显了党中央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不仅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进行了细化,还针对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出了明确的纪律规定。这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公务人员,要严明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王天宇(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试用期人员):通过王波老师对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我深感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对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党性的锤炼。每一条规定,都是对党的宗旨和纪律的坚守,都是对党员干部身份的珍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两天学习活动中,领导、老师和班委也曾多次强调纪律的重要性。培训、学习、会议都需要有严明的纪律,由小及大,对于贯穿我们公务员职业生涯的纪律处分条例而言,其更应该是我们不可触及的高线、红线、底线。在未来的公务员生涯中,我们也应该始终将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吴逸清(新北区经济发展局综合处试用期人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市纪委王波主任开展了本场党纪专题讲座,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为我们树立严的标准,强化严的纪律。鉴往知来,逐梦前行。通过本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以案自省、以案为戒,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王晶(新北区孟河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办公室试用期人员):本次对于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进一步提升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思想上对纪律保持高度尊崇,在行动上坚决执行规矩要求,自觉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准绳。二是深化学习理解,确保学习入脑入心。系统学习新修订的相关纪律文件,并且结合实际学习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自觉做到不越雷池,不触红线。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学习落地生根。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践行艰苦朴素之风,弘扬新风正气,始终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吴宇航(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试用期人员):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教育课程中,王波主任将条例细则与现实案例相结合,生动形象的向我们介绍了一项总则与六项分则,共计158条纪律处分条例。在课程之前,我认为纪检工作仅仅是惩治贪污腐败,却忽略了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条例,这些条例细则为我日后的实际工作提供了指导方向。在传达高新精神的讲座中,施老师从自身姓名、工作精神、长征精神讲起,先后介绍了新北区的发展过程、历史背景,号召我们不忘前人艰苦创业、勇于探索的事迹,培养百折不挠、勇于担当的工作精神。

柏杨(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试用期人员):通过参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课程,我深刻认识到纪律处分条例在维护组织秩序、促进廉洁自律方面的重要性。新条例的修订,不仅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更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为全体党员树立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规范。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理解了其对违纪行为的界定、处理程序的规范以及处分种类的细化。此次课程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作为组织的一员,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我也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积极传播纪律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瑜欣楠(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试用期人员):今天非常荣幸能够聆听市纪委王波主任为我们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次学习不仅让我对条例内容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更让我在思想深处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今后,我会将《条例》的精神转化为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动力,自觉把纪律意识融入为民实践中,始终铭记“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欲而及于祸”,以博学求上勤掸“思想尘”,以慎思知止多思“逾矩害”,以笃行守正常破“心中贼”,常念“紧箍咒”、筑牢“防盗墙”。

张梦军(新北区人民法院试用期人员):今天的两场专题讲座让我收获颇丰。通过王波主任对于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详细解读,让我深刻意识到扣正入职“第一粒扣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必须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规矩意识,恪守清正廉洁,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此外,施肇皕老师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讲述了高新区的由来和发展,让我深刻领悟了创新、开放、大气、包容的高新精神。作为高新区的一员,在今后也定将高新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为高新区的发展贡献“青”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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